他早已习惯人们毫无缘由的恐惧、厌恶和仇视,不再奢求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肩膀的伤口还在冒血。
只要蜡烛、火柴和火药,他就能给这种伤口止血。
可是,没有。
没人给他这些东西。
那女孩说得不错,再拖下去,只有截肢或死路一条,而那些人巴不得他变成一个真正的残废。
鲜血还在涌流。
他总是清醒冷静的头脑,第一次陷入了泥沼般的昏沉。
他与死亡,似乎只剩下一纸相隔的距离。
都说濒死前,人会回忆起美好的事物。
可他脑海中浮现的,仍然是欺骗、背叛、折磨、虐待……还有黑暗潮湿的地窖,咝咝作响的毒蛇,野兽浓烈的体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不是不想活着。
他比任何人都想活着。
只是,当只能活在痛苦和恐怖之中时,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埃里克闭上了双眼。
正在这时,脚步声响起,那女孩又回来了。
如同被入侵领地的狮子,他完全是下意识睁开双眼,冷漠而戒备地看着她。
她却没有看他,而是略显紧张地靠近了笼子上的铁锁。
他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
她果然很美,一头纯净灿烂的金发,在脚灯袅娜升起的烟雾中,显出一种奇异的艳丽,五官排列组合完全符合培根对于美的论述,“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
,整张脸看上去既有中国人的神秘和柔美,又有美国北方人的冷峻与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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