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这样大,公司期望当然也就很高了,你看他们收益分成是三七开,你三公司七,大头得让公司拿走,而且合约一签就是十年,违约金高达3000万,基本上就把你完全绑死在这家公司,等于是将你的演艺生涯黄金时代全部卖给他们家了。”
合约中的陷阱(下)柳若依听得目瞪口呆,前世今生都没深入接触娱乐圈,想不到这里面水这么深,按李敬尧这样一说,这同卖身契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明就里,真是被人卖了都还不知道。
“所以,这种合约是签不得的,这种也就是骗一下那些涉世不深的小年轻,冲着公司力推和高保底头脑一热可能就签了,以为等红了再解约也不迟,但是这些公司做事哪里有这么简单,一个官司拖你俩三年,这俩三年啥演出都不让你做,再红也拖黄了。”
“老师,这么说,像龙腾文化这种公司本身没有什么诚意了,那我们都没必要接着谈了。”
柳若依直接给这家公司宣判死刑。
“对,这家公司业界口碑不是很好,对待新人一向苛刻。”
李敬尧点了点头道。
“那单独签演唱约这种是不是更适合我?”
柳若依拿出另外一家合约问道,“这家签5年演唱合约,保底20万,艺人分成4成,每年至少一张专辑,至少开10场演唱会。”
其实柳若依很看好这个合约,限制条款最少,相对更加自由,打出名气后,广告合约收益什么的就全归自己了,相比之下,那个保底和演唱分成都不重要,柳若依清楚未来自己要是能红,广告合约肯定比什么都强,想想范啥爷,ab之类,想办法炒作人气值上来就行,唱歌、演技什么的都不重要,会卖萌、会美颜和会p图就行!
“不,”
李敬尧摇了摇头,“天和传媒这家公司我都没怎么听说过,看介绍旗下也没什么明星,估计实力有限,这种公司根本就花不起钱培养新人,当然也签不了明星,他们瞄准你签演唱约,大约就是想以小博大,利用热度赚一波快钱罢了。”
“你看他们几乎没有提到什么宣传费用支出,前面我说过,一张专辑制作费和宣传费大概要200万,但是具体到操作,一般不拍摄v这些,只是录音灌制唱片的制作费,大概五六十万就差不多了,大头其实是宣发推广费用,印刷精美海报、广告、打榜、买媒体这些都要花钱的,而且几乎没有什么上限,一百多万只是一个基本数,你看天后级宣传,人家可是起码上千万级别的推广。”
柳若依倒吸一口气,看来自己之前以为能拿出几首金曲就能红起来的想法实在有些太天真了,这个时候还不是网络流行、个人媒体横空出世、小视频满天飞时候,这就意味着传统方式还是占主流统治力,没有人捧、没有钱烧,想要火起来那真不是说说就行。
在娱乐圈混,现在看起来自己除了会抄歌会唱歌这个优势,其他的好像什么都不懂啊。
真是无知者无畏,幸亏自己还算稳重,没有贸贸然一头就扎进娱乐圈去。
“那依老师看,这里面哪一家公司条件和方案更适合我?”
柳若依诚意请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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