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隔天起床,第一件事就先写两张纸字帖。
早起写一写能醒神。
至于剩下的两张,等晚上再动。
睡前写一写能安眠。
嗯,最重要的是心态好。
兄长毕竟是她的兄长,还是疼人的。
不过就说两句,多让她写两张字帖罢了。
林溪就当是哄人开心啦。
反正她从小也写惯了,托兄长的福,她明明底线在地狱,竟然因为抄写了太多遍,比大理寺的混日子的官员,还熟知大周整部律法。
她真是太有德行了。
踏雪颇有意见,练字自是写得越多越好。
“至少也得加二十张吧?”
叫人知道大小姐能写一手好字,那大小姐和国公府都有大大的有体面!
林溪保持缄默,踏雪怕是恨不得她上午写二十张,下午再四个时辰的。
若是能去考功名,或者一举写出名动京城的诗词,那就更好了。
能让国公府大出风头嘛。
林溪把写好的字帖收好,重铺了宣纸。
她旁边一站,把递给了踏雪。
“你来写,我口述,给太子和瑞王的信,我字有点不太雅观。”
以前她给舅父和兄长的信,也都是踏雪代。
林溪本来字就写得很一般,从军后一次也没拿过,生疏后更不能了。
踏雪能写了一手漂亮小篆,还能自动润色。
把一封信写得文采斐然又真情实感。
她吹干了墨迹,这才问:“太子和端王会相信吗?”
在这两封信里,林溪坦言,皇帝想给自己和信王赐婚。
至于她为何要说出来?嗯,自然是只她心仪陆家二房的少爷。
想在事情尘埃落定之前,求两位帮忙说几句,未免她和信王成为一对怨偶,毕竟君子有成人之美。
“为何不信?也无妨。”
林溪把信封好,,“就算去皇帝跟前说,那也没什么,做多也就是我自作多情,大周律法我熟可没有说自作多情犯法。”
那些人眼里,她一个英国公嫡女,不嫁王爷嫁给一个落魄世家子,怎么都是头脑不清醒。
流落在外多年又是个女人,难免目光短浅。
毕竟她也不是第一天这么蠢,以前不就拒绝过太子和端王的好意提携。
太子和端王都想借联姻,来拉拢手握兵权的英国公。
哪怕他们不成功,也不会让同是皇子的沈重霄,有这个机会。
当初他们和皇帝请旨赐婚,都没有被应允。
凭什么更不起眼的信王却可以?
两个皇子自然就会注意到,他们一直很低调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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