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玩篮球么?”
她问。
“当然,”
丛晓磊可是nba的忠实球迷,只不过他现在实在不能剧烈运动,“我跟你说,打球其实不是最厉害的,转球才是。”
他冲宋程挥挥手,对方便把球丢过来,丛少侠接过之后顺势就用食指转起来,万年捧场王罗天晴兴奋地连连鼓掌。
篮球就如同被磁铁吸住了,在指尖转个不停,眼瞅着力量要偏,丛晓磊一个潇洒的抛球,将球还给场上的宋程。
太厉害了,罗天晴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厢,宋程接过球拍了几下,茫然向身边问道,“磊哥这是在,卖艺?”
从前罗天晴以为,县城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有摩天高楼,有柏油马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踩着高跟鞋忙忙碌碌。
而她到的这个县城,也有高楼,也有柏油路,但是也有,和姥姥家一样的路边草丛和,大狗。
丛晓磊拔了两根鸡毛草,一弯一绕,缠了几道,“给你个小兔子。”
鸡毛草上有一段一指长的毛穗,乍一看确实很像兔子的耳朵,罗天晴喜欢得紧,爱不释手。
正玩着,身边的人却变了脸色,“我找到了!”
找到什么?她有些困惑,只见丛晓磊对着院厅里的一只狗磨牙嚯嚯。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尤其在平房聚居的村子,很多人都在门厅那栓一只狗,而这只狗,正是前两天害自己摔倒的罪魁祸首。
他看了看,这家主人是个老奶奶,报复一下这只狗,应该不会被找上门。
“小孩,跟我走!”
“去哪儿?”
“准备复仇!”
丛晓磊的复仇计划极其龌龊,他买了一根火腿肠,让罗天晴拿着毛线针往中间戳,最好能抠出一条“隧道”
。
而他自己从厨房拿来了两根新鲜的红色朝天椒,剁碎,捣成浆糊。
丛晓磊一边流泪一边往火腿里灌辣椒水,尽管满脸眼泪,但是他也不敢去擦。
待“辣椒炸弹”
做好后,他带着自己的小跟班浩浩荡荡地“杀过去”
。
“你在这边待着,我去扔,”
丛晓磊把罗天晴放在街道口,自己踱步走到那狗家门前。
天气闷热,狗正趴在门厅睡觉,丛晓磊确认它脖子上栓了绳子,便有恃无恐地把火腿扔进去。
那狗闻着味道果然起身,三下两下就把火腿肠入了肚,丛晓磊站在门口的安全范围内观望,大狗吃下去嚼了几口,辣椒的气息估计发散开了,它登时在原地蹦跶起来。
丛晓磊心中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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