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今年三岁多,体积也不小了,沈迎夏把飞盘扔出去,它极敏捷地奔向飞盘,很快叼着它摇着尾巴朝沈迎夏跑来,沈迎夏心都萌化了,心里直呼怎么会这么聪明可爱,真是小天使。
应该所有看见老大的人都会这么觉得,沈迎夏已经发现老大作为一只狗的回头率极其高,有小孩子看见它就走不动路,老大也不怕生,如果有陌生人想摸一摸它,面对他们友好的触摸,老大会表现得非常体贴,像是深知自己的魅力,实在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沈迎夏非常骄傲。
遛完狗回去不久,刚喂饱老大,张放也回来了,沈迎夏一闻味道就知道他点了不止两道菜,打开袋子,他几乎把每一道招牌菜都点了,沈迎夏不动声色咽了咽口水。
“听你的描述这家店好像很好吃,我就多点了几样。”
“诶,那我们……”
“aa?”
“好的。”
沈迎夏心安理得地坐下了,说起来她沈迎夏很郁闷。
她给程一炀发消息:我邻居就是我们高中的那个张放。
程一炀过了一会回复沈迎夏:有缘千里来相会。
沈迎夏:他一开始就知道我们是同一个高中的了。
程一炀:什么意思?他认识你?沈迎夏:嗯。
程一炀:你高中这么有名吗?沈迎夏难得懒得在乎程一炀的抬杠,一个字一个字打字,字字泣血:他说高二艺术节的时候他看过我画的画,然后说我的名字很有特点,我们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说我是沈迎夏,他就想起来我是谁了。
沈迎夏并不能很好地消化这件事。
她非常错愕,而张放自若地喝了口汤。
“你认识我?”
这句话由纯度百分百的惊讶组成,把她先前的演技衬托得更加蹩脚了,进一步促就了沈迎夏的生无可恋。
怎么她的印象里,他们俩高中彼此互不认识呢,都没有说过话,要不是高中的时候他的名字被人颠来倒去地提起,当年她不会知道他,这么多年了更不会记起。
“嗯,艺术节的时候我看过你的画。”
……那一刻沈迎夏想把自己的脸埋进饭碗里,她的心情不过是以头抢地尔。
张放说画,沈迎夏遗失的记忆已经在重组了,知道他指的是她高二在省里得奖的那副水墨画,画本身没什么,后来她疏于练习,那还是她的巅峰时期,问题是画旁边的作者照片和介绍。
年代久远,沈迎夏已经想不起那张照片长什么样子了,就像她没认出张放,时间褪去细节后留下的印象才是最永久的,给高中的张放的贴的标签是“风云人物”
,沈迎夏自己则是一个淹没在花名册里的一个组成单位,而那张照片则是一个字,“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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