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曼再次审视这个私生子,5年前认错回家的男孩子已经找不到痕迹。
他现在也会交叠双腿,用一副生意人的态度来和自己谈话。
只是他和他爸爸很像的五官让她讨厌。
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私生子才是和先生最像的那个。
他和他死去的父亲一样,天生喜欢藏品,不单单是生意人。
“你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我谈合伙人?”
刘秋曼反问,“你做过多少生意?懂什么叫合作?”
“我做过的生意远没有你多。”
乔佚实话实说,“这几年我只专注养珍珠。
大哥大姐的珠厂交给我管,工人们不服,经理们纷纷闹罢工,因为他们已经为乔家工作了几十年,而我只是个野种。
我挨个找他们谈,谈我能做的让步,才勉强留下一半人。
我第一笔生意,就是被厂子里的人坑的,也算有点经验。”
“行了。”
刘秋曼下逐客令,“出去吧。
如果你真是要谈生意,就不该空着手来。
我不和没有准备好的人谈合作。”
“那年你用一颗珍珠让我当众丢脸,今天我想还给你一颗。”
乔佚掏出兜里的丝绒小盒,“原本这一颗是打算送给我男朋友的,但他不差这个,因为我还有很多。”
红色的小盒子放在办公桌上,刘秋曼并没有要打开它的意思。
于是乔佚自己打开了它,把一颗珍珠放在了深褐色的桌面上。
刘秋曼看了半分钟,突然盯住了乔佚的脸,似乎在那张很讨厌的脸上找答案,然后又看回珍珠。
外圈有一轮明显的绿色光晕,又有很冷的银蓝色,光正,色浓,没穿孔。
“不可能。”
她笑了一声。
“真多麻,akoya的贵族,我养出来的。”
乔佚捏住它,“我父亲没养出来,人工仿造也很多。
但现在的技术只要打个孔看珠核的颜色就分辨得出来。
你如果不信,我可以找专业工厂打一下,你我看看孔道。”
刘秋曼疑心很重。
“你怎么养出来的?”
“珍珠很可爱,因为它们有生命。”
乔佚欣赏着珍珠的颜色,“真多麻极为稀少,它需要非常强悍的母贝,不仅要植入珠核,还要植入微生物。
母贝会很辛苦,一半把珠核排出去,另一半会扛不住微生物的侵入直接死掉,幸存下来的极少数都是最强悍的小贝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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