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短篇是《药庐琐记》的第四篇,篇名就叫做《狭路相逢》。
妖王玉楼春和仙门女弟子甘宁之间的爱情,非要说的话,这个故事是在说‘一见钟情’之后用全部的人生支付代价。
在主人公梦到的故事里,那时候甘宁才刚刚下山,因为师出名门,本身能力也不差,又生的貌美,所以人都称她做‘甘仙子’。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做玉夫人时候的沉默,最爱的就是说话,可气又可爱。
至于玉楼春,他是妖族的天之骄子,轻狂又热烈。
他们相遇的时候他遮掩了妖族的身份游戏人间,而她则是斩妖除魔正本清源。
这个世界上有的时候真的是不讲道理的,玉楼穿当时站在酒楼二楼看热闹,底下是一行仙门子弟走过。
甘仙子像是若有所觉抬头看了一眼——只是因为在人群中看了一眼。
古典小说的世界,将一见钟情描述的最好的是《红楼梦》,不过就是贾宝玉那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简简单单却又触目惊心。
这一句话其实就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也是命运早已书写好的明证。
读者都知道,这是因为上辈子他们之间就有过自己的缘分,所以今生早已注定。
然而抛开这个故事里由前世今生神话传说衍生出的东西,这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其实也很有杀伤力——每个人看人就是这样的,看有的人第一面就觉得面善就觉得亲切,一见钟情就是这么来的。
而连翘还要写的深一些,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所以这个初遇相逢一见钟情有多美好,也就决定了后面的故事有多大的力度。
只是因为那一眼,便再也没能忘记。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相悖,他们明明只不过是眼神交汇一刹那,但好像过去了有一辈子那么久。
玉楼春那个时候还没有受过命运的许多嘲弄与蹉磨,还不明白他们可以刻薄到什么地步。
他桀骜不驯的可怕,没有想过对方是仙门子弟有什么问题,唯一想到的就是他想要这个女孩子,想要的要命!
明明就是一瞬间而已,但是他仿佛永远记得那一天她穿的衣服上绣着怎样细致的花朵,宝剑的剑穗子又是用什么珠子串的一切的一切,历历在目。
至于甘宁呢,也是一样,那一双神采飞扬的眼睛,只要见一次便心跳的厉害。
少年仿佛是太阳落下的碎片,足够灼烧殆尽一切。
后来证明她是有眼光的,某种意义上玉楼春并不是太阳的碎片,他就是太阳。
他是一只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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