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不肯放她走是基于一时嫉妒,他有自信能够驯服她,让她变成他所有情妇的其中之一。
等到他一不小心发现自己对她的关心和渴望已经超过那些他再也想不起脸孔的情妇群时,才明白自己不对劲的地方。
他越来越渴望她,她的举手投足,她的浅笑发怒,他全视若珍宝。
他的爱,从没给过人,于是,他便纵容自己一步一步沉溺下去。
“你还没看到东西怎么可以马上断言我又花了冤枉钱?”
他依然兴高采烈。
“你瞧!”
韩追把一个藤编的篮子放在桌上,提把下覆着红白相间的格子布。
他该不会是想邀她一块儿野餐去吧?
韩追没错过她眼中传递出来的迷惑讯息,他故作玄机地顿了顿后才慢条斯理地掀开布。
“哇!”
说不意外好像有点自欺欺人。
丁绯原以为就算要野餐也用不着这么慎重其事,若要说是金饰银钻之类的珠宝用这么大藤篮也未免太夸张了些,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不免又多看了一眼。
一只小号的马克吐温从蓝底探了出来,虎色斑纹和毛绒绒的身体抓不牢篮子的边缘,猛然重心一失,就笨拙地跌了个四脚朝天。
丁绯看得两眼发直,原来略带敌意和冷淡的双眸注人一股水蒙蒙的光晕和温柔,整个人因为这点微小的改变,而加倍美艳精彩绝伦了起来。
丁绯看小狗看得认真,韩追看得痴傻的却是眼前的美人。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金玉珠宝是最容易博得女人欢心的东西。
他的那些情妇们最爱的便是这些,他也习惯以珠宝首饰应付她们。
没想到那些东西来到丁绯的眼中,她只淡淡地看了眼,连个“谢”
字也没有。
她让他觉得无比挫败和生气,他楔而不舍再接再厉搬来更贵重的东西,丁绯更加连一瞥都省略便直接把它们堆在角落里。
那些他用心良苦搜罗采购的物品居然比不上一只小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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