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这么大个人了,能出什么意外,萍水相逢的人有什么好挂心的。
说不定呢……一道十分突然的闪电掠过,刺耳的雷声马上响起,这道雷的距离应该很近,庄余被吓得抖了一下,筷子夹着的肉丸掉在桌上,从未见过天不怕地不怕的庄余这么不安过,周大爷用筷子想要去夹那桌面上的肉丸:“浪费粮食,怎么,做亏心事了?”
庄余收回不安的神色,赶在周大爷之前夹起在桌面滚了一圈的肉眼塞进嘴里:“按照阅历,这雷要劈也是先劈你。”
周大爷冷哼一声:“下午悠着点儿,别没被雷劈死倒被人劈了。”
“您老收风很快嘛!”
庄余反倒轻松地说:“东区大街的事拖太久了,烦人,那海豹三天两头就来搞事,大家生意一天比一天差,下午得去好好‘解决’他,不然大家都得吃土去。”
周大爷:“那条街的经营权闹得确实久,我记得上一回海豹去那儿弄得大军的痴呆弟弟摔到头了,脑袋有摔好吗?”
“……你没事少看点小说吧。”
庄余去添东区大街,作为贫民区无论白天或是晚上最热闹的街道,集合服饰、餐饮、娱乐各种元素小摊位,说它治安好吧,它经常有小偷小抢的事情发生,说它治安不好吧,又有庄余的几位小弟时刻在这儿坐镇,从未发生过什么严重的命案。
热闹,人流就多,生意好,自然就会引起一些地头蛇觊觎这块肥猪肉,海豹就是一个,这一个月以来隔天就带人过来捣乱,这不前两天就把大军的痴呆弟弟给推倒了,撞到原本就不好使的脑袋,缝了四针,庄余容忍不了外人欺负贫民区任何人,便直截了当给海豹发了战书。
·海豹带的马仔数量跟庄余这边的差不多,两队人分别占据东区大街的头尾,相距十来米,上百号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看对面不顺。
庄余坐在一桌球台上,一条腿弯曲搭在桌沿,另一条腿及地,嘴里叼着一根刚刚点着的烟,看着对面的阵容,不屑地说:“呵,一群瘦猴也拿得出手,组织我们区的六年级学生过来也够打你的。”
海豹的形象很俗气,大金链子随身挂,墨镜推到没几根毛发的头顶,十只手指带满了看起来像街上十块钱一打的红蓝宝石戒指,为了撑场面,嘴里还叼一根雪茄,旁边的小弟哈腰帮他点火。
眼看太阳快要下山了,得赶紧把事情解决了,还来得及让各位小摊贩办夜市。
“海豹,你才混了几年啊?要不是你这一闹我都不知道道上有你这号小人物。”
庄余特意把‘小’重点说,身后的弟兄们附和着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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