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跑马拉松,甘扬没能完赛。
回到伊萨卡,田径队的大兄弟们听说这件事,周六晚上请他去小镇酒吧,说是他们队里的传统。
那间酒吧供应本地产的生啤,酒精含量2%,运动员也可以畅饮。
但要说酒量这种东西,在甘扬身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喝到第二杯和第三杯之间,他眼前已经有些恍惚。
两个全马成绩能跑进两小时三十分的高手还在给他分析失败原因,心态不对,定位不准,体力分配不合理……他全程点头听着,没好意思说自己最后没到终点根本不是因为这些原因。
四周灯光变幻,人声喧沸。
虽然外面很冷,但临街的几扇窗都大开着,有人凑在窗边抽烟。
隔着缓缓升腾的烟雾,他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走过去,两手插兜,脖子缩在衣服里,头发被风吹起,发梢沾染上灯光的颜色,很柔软的样子。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一路跑到酒吧外面,追出半条街才发现是看错了,又悻悻地回来。
那天晚上是雷鬼之夜,DJ在放鲍勃马利,正好唱到这一句:
EverytimethatIplantaseed,hesaid,Killitbeforeitgrows.Hesaid,Killitbeforeitgrows.
他忽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对,躲到厕所里给王怡打电话,接通之后就说:“不行,我得去跟她说清楚。”
话说得没头没脑,王怡却是心有灵犀,一语道破:“就你上次说有男朋友的那个?”
甘扬一愣,没接上茬。
“你这是……”
王怡在那边哈哈笑起来,“准备当三啊?”
甘扬气结,一下挂断,自以为手上拿的是座机听筒,啪一声拍在洗手台上,转身走了。
丁之童在宿舍楼下跟冯晟道别,上楼进屋,房间里漆黑一片,宋明媚不在。
她本以为卞杰明只是个借口,但不管是真是假,大周末的,宋明媚显然不缺去处。
脱了外套,洗了把脸,她在写字台前坐下,没忍住又查了一遍电子邮箱,甚至连回收站和垃圾箱都看了。
除去各种广告,以及父亲丁言明的一封信,别无其它。
丁言明照旧在信里说着自己丰富多彩的准退休生活,比如新买了一部单反数码相机,双休日跟朋友出去玩儿,拍了好些照片。
在随信附上的那些照片里,老丁收拾得山青水绿,身边还有个中年妇女常常入镜,高个子,好身段,脸上抹得脂红粉白,头发染成栗子色,烫了大波浪,看起来跟严爱华是一个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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