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广州府都统家诞生了三个少年郎,大哥随父亲征战沙场、守卫家园,屡立战功,深得老父亲所爱,与其父往往形影不离,是南都统去到哪里都要炫耀的骄傲。
老幺天资聪慧,少有所成,年纪轻轻已被选入朝中与各皇子陪读,更是南都统最宠爱的儿子。
唯有老二,在不闻不问之中悠然自得,自由自在,不被父亲问津,连母亲也鲜有探访,年方十四已在外开府,在距离都统府很远的地方,与莫家府邸相邻。
渐渐地,南府中不再提起那个风度翩翩、如玉无双的二少爷。
只因为谁都知道,都统府上的二少爷,是个断袖。
人人都说,南辛少爷生得俊俏又才高八斗,明明是三位少爷当中最灼眼的星耀,却偏偏活在南家人生活圈的边缘地带,真是可惜极了。
人人都说,多少年来就这么一个南辛少爷,偏偏有龙阳之好,可真是天妒英才。
“如歌,你倒是吃慢点。”
南辛没把莫如歌放下,纵容他坐在自己腿上,饿狼似的对桌上的糕点一顿饱餐,自从莫如歌在南苑住下以后,已经足足长胖了好几斤,脸上的肉捏起来十分有手感。
谁让有人疼得不舍得让他吃差的。
哪怕是午后茶饮,南辛都要再三叮嘱厨子要花尽心思式样不同,不仅要好吃,还要精致,而且必须不重样,最终导致莫如歌好吃懒做,每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院子里摊尸晒太阳。
“少爷,您别宠着这小妖了,您对比对比看,比初见时胖了多少呢这……”
书童好心提醒,躲在管家身后才敢说出这么句话,生怕那妖物一个不高兴就把他抽筋扒皮给活生生吞了,但书童还是秉持着大害怕小无畏的精神奉劝,“喂,咱家都给你吃穷了,臭不要脸呀你!”
南辛笑,没搭理书童,只是宠溺地望着小猫妖的吃相,眼睛一弯,有春水要从这双眼里溢出来,他觉得自己快要溺死在这小萌物甜甜的笑里了。
莫如歌当年尚小,没有经过多少磨练,若不是藏不掉的猫耳朵与尾巴,他看上去也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眼眸澄澈的十六岁少年郎。
和早已二十多岁的南辛对比,莫如歌像个弱小的小孩。
两人依偎在一起,不知吸引了多少目光。
“你管我,小心我吃了你!”
莫如歌嘴里鼓鼓的,扭头转向小书童,咧嘴露出尖尖的小虎牙,做出凶狠的表情,“嘿,你别是吃醋了吧,我这都是你家少爷给宠的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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