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花的胖兔子在他腿上拉了一颗圆圆的便便。
胡澈拿起来一看:“什么东西,还热热的。”
然后暖手捂就在他的注视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那是什么东西。
“暖手捂!
你死定了!
今天就把你抓了扒皮,红烧兔肉!”
阿乐看着胡澈和暖手捂一追一逃,飞快地消失在门口,感慨了一句:“胡三郎还真是……活泼啊!”
反观他们家这位,总觉得太冷静了点,一点都不像同龄的少年。
如果林淡知道阿乐的想法,他一定会深刻反思。
他上辈子有过不活泼的时候吗?这辈子不过是腿伤到现在,才被迫安分。
“东西都准备好,办完事情直接去河州,路上不用太赶,有合适的地方就给我买下来。”
河州位处江南,河网密布,是大商最大的产粮地之一。
能够在河州当官,哪一个三年的任期下来都富得流油。
但是,河州的百姓日子却并不如外人想象中的那么好过。
河州的特产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一样,那就是水匪。
他大爹上辈子就是被水匪给杀害的,最后甚至还落下一个官逼民反的名声,在河州的官邸据说还抄出了成箱的金银,全都是搜刮的民脂民膏。
去他丫的,林家还差这点钱?!
当年他调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许多事情查得不是很明白,但是其中有些猫腻,他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得到,他就不信办案的人是个瞎子,除非他本来就是瞎的。
这次大爹外放会去吴州,等做出功绩后,再升任到河州的知府。
十年时间,掌控一地完全是笑话;但是做下一些布置,已经足够。
过了几天,甄慢和胡澈一起去跟同窗们游湖。
林淡完全闹不明白这群读书人:“天寒地冻的,游湖?怕自己不生病,找点风寒来入体呢?”
甄慢披着一件雪狐皮的轻裘,头上还戴了个白玉的小冠,端的富贵逼人,连嘴角微笑的样子,都跟平日里和胡澈抢食的时候截然不同:“林弟此言差矣。
游湖是风雅之事,可惜林弟伤势未愈,不然一同畅游一番,吟诗作对,兼有美相伴,岂不美哉?”
林淡在内心默默翻了个白眼。
他就知道这群读书人,一个个都是披着人皮的色狼。
什么吟诗作对都是假的,肯定请了哪里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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