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暮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在孩子追问干脆面去哪儿了他拔腿就走的时候,是带一点少年心性的。
合唱团比赛的时候,两个合唱团碰面,都没有竞争的感觉。
反正赢的总是梁暮所在的合唱团。
那时梁暮喜欢装酷,双手插在表演西装口袋里,再拿出来却能变出点什么来。
排练大厅被他搞得乱哄哄的。
张晨星把那幅画丢进垃圾桶,上床睡去。
梁暮并不知自己随手画的画被张晨星顺手丢了,他和萧子朋聊完事情回到工作室。
工作室差不多一百五十平,五六台电脑以及各种设备。
如果不拍纪录片,他也会过得不错,至少不必为钱财发愁;又或者他回到自己生活的大城市,资源、人脉都有,收入会更高。
然而现在左???手倒右手,工作室赚的钱贴到爱好上去,把“败家子”
三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恭喜咱们今天没倒闭。”
萧子朋哎呀一声靠在沙发椅上:“这个纪录片咱们对制片人有交代,别以后找不到钱。
你也别再去张晨星那了,你在哪儿耗几个小时,咱们工作室没准损失俩单子。
行吗?”
“行。”
梁暮正在看片子,顺口一答应,根本不走心。
“敷衍我是不是?”
萧子朋切了一声:“兄弟我真是太懂你了。
咱俩一起上了几年学你什么尿性我知道。
你就是跟张晨星杠上了。”
“我跟她有什么可杠的?”
“你没碰到比你还拧的人,你不服气。
凭什么我把你当朋友,你对我爱答不理?我这么有魅力还搞不定你个张晨星?”
“幼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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