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春的太阳微晒,只想让饭的人慵懒的睡个午觉。
小狗没忍住热意,噗通一声,欢快的跳下水。
有牵绳在,桃乐丝也不怕它跑丢。
她在船上翻了身,面无表情的盯着手上的戒指看了几分钟,摘下,还因为速度太快划伤了手指,然将沾染了她的鲜血的东西用力扔进水中。
一切都过去了,她应该放下了。
桃乐丝闭上眼睛。
水波的晃动变得更明显,在这股犹如摇椅摇篮的波动下,她陷入半睡半醒的梦中。
是她搬家前居住的那套房子。
她穿着围裙,听到门口的动静,欣然从画室中走出,想都没想的就扑到来人的怀里。
梦里的他面容十分模糊,但她还是认出,这个人是她的男朋友。
“实验进展很顺利。”
男人扯开领带,扣着她的脑袋,与她来了一个法式深吻。
“我请下假了,我们去度蜜月吧。”
桃乐丝:“……”
当她缓缓给出一个问号的时候,不是代表她有疑问,而是觉得你有病。
她羞恼的捶捶他的胸口:“你都还没跟我求婚,你就想着度蜜月了?”
男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朴实无华的银色戒指,飞快地戴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你瞧,套牢了。”
说罢,亲昵的亲了亲她戴戒指的地方。
桃乐丝盯着那个圈儿看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有些郑重的问:“是不是因为你把工资都给了我,所以没钱订戒指了?”
“……虽然我确实没藏私房钱。”
男人幽幽的叹了口气,“不过这个戒指是我亲手做的,它对我来说很有纪念意义,所以我想把它送给最重要的你。”
桃乐丝好奇:“纪念意义?还有什么是比求婚还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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