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哲从床脚桌子底下拿出一块木板,木板上刻了纵横的痕迹,分出的格子里拿蓝油笔涂了色。
他把两个小木人儿摆在同一边,说:“王站最中间,王后站他边儿上。
而且王后能力比国王强多了,大杀四方,我才选的王后,国王就知道原地杵着。”
“嗯。”
刘义成说:“你天天晚上不睡觉,就琢磨这个呢。”
“是啊,对了,还有。”
卓哲又掏出个手链来,拴到他手上,说:“这个是我用小山核桃穿的,不过你别天天戴着啊,就今天戴戴就得了,我拿棉线穿的,不解释。”
“嗯。”
“还有这个,我妈给我带的顶针,但我戴着大,没法用,那天我量了量,你戴着应该正好,就给磨了磨成这样了。”
他把一个银色的小环套到刘义成的食指上,说:“这你平时也别戴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怪打眼的。
我往里面刻了字儿,你看。”
卓哲说着给他翻过来看,里面似乎是刻了几个小小的字。
给他看完,就拉过他的手,穿着套进食指里了。
“对了还有,这个比较实用,而且你肯定喜欢!”
卓哲掏出把小刀来,鹿皮缝的刀鞘,梨木磨的刀柄,刀身被打磨得锃亮。
“这个我从邹支书家拿的,说是几十年前的刀了,他说是块好铁,除了铁别的地方儿都烂了,我重新做的,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怎么整这么多。”
“我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太好的,就只能以量取胜了。”
“我不是跟你说我想要什么了吗。”
卓哲在身上搓搓手,左顾右盼道:“那个不是东西,留不住。”
“可我能一直记着。”
“那好吧,你说吧。”
那天卓哲问他想要什么,刘义成很快就想出来,说就让他听他一天话,他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刘义成笑了,往床上一坐,向卓哲招招手,说:“过来。”
卓哲脸立即红成个大柿子,脚底下磕磕绊绊地往他身边走,低着头,走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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